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捍衛職場媽咪16大權益

懷孕女性在就業市場上遭受歧視的案例層出不窮,許多女性在懷孕後由於害怕失去工作,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權益被剝奪時都會採取逆來順受的態度,或者有些人不曉得其實法律有保障職場懷孕婦女應有權益,亦或是不曉得如何申訴,便錯失了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機會。
捍衛職場媽咪16大權益

由四位專家來告訴您,哪些法令明文保障職場懷孕婦女權益,懷孕婦女有哪些該有的平等待遇。當面臨到職場不公平待遇時,有哪些申訴管道?是否要提出具體證明來證實公司的不當作為?懷孕婦女可請的產假、育嬰假有多久時間?懷孕生產育兒有哪些津貼可請領?擔心自己為了生產、照顧孩子而請長假後,無法順利回到職場該怎麼辦?

 瞭解法令規範&各式可享有的福利

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,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已超過50%,相較以往有所進步。雖然女性在教育程度、能力表現和男性相比均不相上下,但是女性到了一定年齡後便會面臨到懷孕、生產問題,導致經常會聽到女性在職場中沒有獲得應有權益、同工不同酬、因懷孕被裁員(職場懷孕歧視)、升遷遇瓶頸,而有玻璃天花板現象。

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劉家鴻指出,2002年性別平等法於實施後,雖然表面上保障了男女工作平權,但實際上以申訴的種類來觀察,因為懷孕而遭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案件依舊不少。懷孕婦女在職場上經常會被他人認為「工作效率差」、「無法勝任」、「配合度低」等刻板印象,比方說雇主認為孕婦的產能與工作效率一定會降低,以及因為生理問題會經常請假等,導致需要負擔額外的人事成本;在工作上表現不佳,或出了點小差錯就都怪罪到懷孕這件事情上。種種因素導致孕婦在職場中受到嚴重的歧視問題。

劉家鴻科長指出,涉及懷孕歧視的企業通常經營規模都不大,也許是因為較小型企業對於「懷孕生產會增加雇主支付產假薪水等的成本」較為敏感,在員工福利與保障上較沒有制度。另外,在一間企業任職時間較短的員工(一年以下)若懷孕,雇主也較會想各種藉口予以解僱,以上種種狀況都呈現出女性在職場上較無法獲得該有的平等待遇。

 

懷孕歧視型態

應徵或正式工作時要求簽訂不能懷孕或懷孕須自動離職契約。

雇主將懷孕之受僱者進行工作上的調動,或施加額外工作壓力、批評績效不佳、無法勝任等理由將之解僱。

婦女權益

懷孕歧視案例

某家醫學儀器公司在一天內以不適任的理由,解僱了兩名身懷六甲的員工。

在成衣公司任職業務,懷孕後,被主管指責為何要在旺季懷孕,且不能因為懷孕減少工作,命令員工不得請產假,要求員工自動請辭。

兩家小企業皆分別在女性員工請產假、懷孕期間,以不適用為由資遣,卻未事先告誡或輔導,認定懷孕歧視成立,各罰三萬五千元。

一名31歲已婚女子到私立托兒所應徵導師,面試時告知雇主,暫時沒有懷孕打算,不過。她二月底發現已懷孕4周,雇主經由其他員工得知此事後,以「工作不適任」為由與她提早解約。

一企業於懷孕員工請產假期間,檢視該名懷孕員工的工作績效,以不適任理由資遣,另一家的老闆,則是以懷孕員工業績下滑、開錯發票,予以資遺。

公司將懷孕女性的考績都打為乙等。

懷孕女性在就業市場上遭受歧視的案例層出不窮,許多女性在懷孕後由於害怕失去工作,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權益被剝奪時都會採取逆來順受的態度,或者有些人不曉得其實法律有保障職場懷孕婦女應有權益,亦或是不曉得如何申訴,便錯失了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機會。

有鑑於懷孕遭不當解僱、職務調動及影響考績等懷孕歧視申訴案件佔相當大的比例,勞委會請職場性別平權的學者專家完成一項「懷孕歧視檢視表」,用來檢視工作場所是否有懷孕歧視,於2009年8月發佈「禁止懷孕歧視勞工版及雇主版檢視表」各15項指標,其中要特別注意的是違反雇主版中的檢視項目者,可能涉及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,最高會有50萬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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